乐考网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小编整理发布“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重要考点:合同的订立”,为考生发布银行从业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,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,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。
(1)订立合同应遵守的规定
①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。
②订立合同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,采取一定的形式,如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。
③合同的内容(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)应当符合《合同法》的要求。
④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,即采取要约承诺方式。
(2)合同的内容与形式
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以下条款: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,标的,数量,质量,价款或者报酬,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,违约责任,解决争议的方法。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。
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、信件和数据电文(包括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)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
(3)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
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。当事人采用信件、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,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。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。
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,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;没有主营业地的,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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